在广东,有文件约束(广东省林业局下发《关于发展桉树人工林的意见》(下称《意见》)):
各地规划设计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桉树人工林种植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划定的商品林区内;严禁在生态公益林区。特别是水源涵养林区等重要生态区域种植桉树;二是桉树人工林种植应选择在宜林荒山、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低效林地种植为宜,不得毁林造林,绝不允许毁坏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种植桉树;三是不应在气温较低的山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两旁第一重山和坡度25度以上陡坡地带种植桉树;四是提倡营造混交林,连片造林1000亩以上的要做好多个树种搭配,尤其是大力推广与黎蒴等优良乡土速生阔叶树种的搭配,增加生物多样性;注意保护好生态环境,避免掠夺性经营,确保桉树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