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首创林业行业在线咨询平台,专家实时在线答疑,林业知识汇聚,理论与实际的完美结合,铸就成功第一线!
 
 
 
 
 
 
 
 
 ★ 热门问题   ★ 精华问题   ★ 未回复问题        
 如果觉得该栏目对您有所帮助,请推荐给您的好友,我们将越做越好。网址:http://help.chinaforestry.com.cn/
 
 
姓名:ytt     提问时间: 2007/8/16 14:28:25
问题:
 
林场70年之前开始林业.工人家属成立生产队种菜种粮供应场工人吃用.自负盈亏.挣的钱30%提留.其余的家属开支积攒了好多固定家产.扩大再生产.到95年林业局把这些资产都收上去了.人员解散了.没有给安排工作.现在这些人都来了.也没有人管了.没有劳保费.
  专家门:我想知道该怎么安排这些老人生活.想知道有什么文件条文没有?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7/8/16 15:45:46

工人家属成立的生产队是隶属于林场的企业吗?工人是企业的正式职工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就该破产还债。相关政策请您登陆:http://www.baidu.com/s?wd=%C6%C6%B2%FA%C6%F3%D2%B5%D6%B0%B9%A4%B0%B2%D6%C3&cl=3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7/8/16 16:25:55

请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7/8/16 20:40:27

这种情况较难解决,其实就是一个“身份”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