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首创林业行业在线咨询平台,专家实时在线答疑,林业知识汇聚,理论与实际的完美结合,铸就成功第一线!
 
 
 
 
 
 
 
 
 ★ 热门问题   ★ 精华问题   ★ 未回复问题        
 如果觉得该栏目对您有所帮助,请推荐给您的好友,我们将越做越好。网址:http://help.chinaforestry.com.cn/
 
 
姓名:xiaoxiao_08     提问时间: 2008/4/21 12:48:22
邮箱:ggang_li@163.com
问题:
 
各位专家你们好!想请教你们一个问题。

某人从农民手中承包了200多亩非计税沙化地进行植树造林,并享受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问题是这样算不算违法,能不能享受国家的退耕补助,而且承包是从2003年开始。不知道林业法上有没有详细的规定,如果享受了能不能定位位贪污。

麻烦你们了,期待你们的回复,谢谢!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8/4/21 13:24:31

《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六条 尚未承包到户和休耕的坡耕地退耕还林的,以及纳入退耕还林规划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只享受种苗造林补助费。第五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退耕还林活动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挤占、截留、挪用退耕还林资金或者克扣补助粮食的;   (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和粮食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回所冒领的补助资金和粮食,处以冒领资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8/4/21 17:11:26

请您登陆:http://cache.baidu.com/c?m=9d78d513d9d437aa4f9b92697b12c0176e4381132ba6d5020bde8449e3732a37501793ac57280770a3d27d1716df394b9afb2173471451b48cbe8c5ddccb8558249f5145676d845665a50eaebb5155c337e72bfedf1cf0c9fa26d4ee8cdc851215884404099dedce1f4503ca18ae4774f4a6ef164e0f07ba9a6138a044095afa3e1ee502eee7462a5cd6b3ca5c3b906b927610e3f463a73f64b019a1191d&p=81769a44d5934ea95abf87255552cf&user=baidu

查阅《内蒙古自治区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8/4/22 22:10:36

已涉嫌犯罪。

各地纪律、反贪局查处了不少类似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