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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农民     提问时间: 2008/5/18 11:03:27
邮箱:354658406@qq.com
问题:
 

您好!我今天看了一下我家的《还林合同书》。在书中我发现好多问题。书中是这么写得,《根据梅办发【2005】30号文件和梅人常发【2005】27号文件精神,要求各乡(镇)在两年内对毁林开荒·乱垦滥占的林地必须还林的指示。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下条款:》

 在这句话里我发现一个问题:

就是这句话 《要求各乡(镇)在两年内对毁林开荒·乱垦滥占的林地必须还林的指示。》

 因为我并没有毁林开荒·乱垦滥占。

 

 还有这份合同书一共有十二条:第一条就是针对我家的山地费用问题,承包期限是2006——2046,承包费是以每亩3.5元,一共是140元。我家是72.8亩。总共花了我10192元。一次性结算。

 这份合同是我父亲签的还按了手印。我和我父亲对这份合同都有异议。请问各位权威专家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8/5/18 17:10:29

在当地请一名律师代理打官司,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