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10/24 16:26:52
杉木枯梢病为害杉苗嫩梢和针叶,发病率高达50%,造成梢部畸形枯死,甚至植株死亡。 杉木枯梢病在苗圃内为害严重,3年生以下的幼树新梢也有零星发生。发病部位一般在植株顶梢或侧梢顶端1-3厘米范围。受害梢叶初期棕褐色,后变灰褐色,枯死后不脱落,潮湿时在病部产生灰色霉状物,即病菌的分生孢子梗和分生孢子。顶梢或侧梢枯死后,有时会从下面萌生出1至多条侧枝,使树冠呈多头状。在人工接种的情况下,杉梢叶3天就开始出现褐黄色斑点,并逐渐扩大成褐色斑块;病斑沿针叶纵向蔓延,6-7天便可扩展至整个针叶并延伸侵染梢茎;10天后梢顶变褐干枯,呈典型枯梢症状。 发病规律: 杉木枯梢病菌在20-30℃生长良好,低于10℃和高于35℃生长严重受阻。阳光有利于刺激孢子产生。病菌可直接从嫩梢叶侵入,若从伤口侵入扩展更为迅速,潜育期一般2-4天,病害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和风雨协同作用而蔓延,进入夏季后扩展流行,7-8月达到高峰期。在风口及高地势阳光充足处发病尤重。10月以后,气温下降,空气干燥,病害逐渐减弱并停止。对同一病梢的间歇连续分离显示,病菌在病株组织中至少可存活4个月左右,因此病梢叶可作为病原菌的越冬场所,是来年春天的初侵染来源。 防治方法: (1)不使用曾经发生过杉枯梢病或甘蔗眼斑病的圃地育苗。 (2)圃地彻底清除病梢叶,并用40%福尔马林1:50倍液进行土壤消毒,播种后表面复盖一层1-2厘米的黄心土。 (3)播种前用5%菌毒清1:500倍液浸种30分钟,凉干播种。严禁病苗上山造林。 (4)发病前喷药保护,病后剪除病枯梢烧毁。较理想药物可交替使用80%抗菌剂402乳油1:1000倍液和5%菌毒清1:500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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