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您好!
我与2006年12月同当地一村委会签订了集体林地租赁经营承包合同(当地林权制度改革未启动),租赁期限为50年,每次支付三年的租赁费,但林改时林权证办在村委会,我得不到林权证就无法进行融资,由于面积较大,该林地针叶林1000和灌木林6000亩,急于将林权证办到手好从事开发,但当地村支书就是不准将证办在我名下,还说有我的经营行为有合同保障,可农村干部是有名的地头蛇,外乡人没有过硬的东西投入总是不放心,请您解答为谢!
探索林海
2009.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