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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zhaoliguo008     提问时间: 2010/10/30 1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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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家你们好:

         我想咨询关于林业赔付问题,希望从你们有个公平的结果。
          我家种植了5亩速生杨,现在已经快四年了,由于企业占用,我也不知道怎么解决这个事情,请专家帮我咨询一下,我应该得到什么结果的赔付。谢谢。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0/10/31 13:00:41

各地补偿标准不同,具体向当地林业局咨询!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10/10/31 14:33:58

主要是看你这块地的使用年限还有多少年,今后的经营方向是什么。

最好的办法是请人评估--用“企望价值法”,但,面积小,不合算。

双方能协商,是比较好的。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10/31 15:38:44

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测算及占用征用林地一般程序(征占林地;占地补偿;费用测算;办理程序;吉林省) 一、测算依据 1、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综[2002]73号文件”《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 2、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发[1990]54号文件”之“凡是我省境内按有关规定经批准使用林地或砍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按本规定向林地林木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支付补偿费”的要求; 3、吉林省财政厅、林业厅“吉财[2003]32号文件”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4、1994年1月15日起施行的《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 5、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6、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7、吉林省林业厅、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吉林资字[1991]876号文件”施行的《吉林省使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 8、《吉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的通知》(吉林资字[2005]75号); 9、《吉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细则》(吉林省林业厅2005年); 10、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的通知(林资发[2002]237号); 11、《吉林省征占用林地信息管理系统》(吉林省林业厅编制2004年版); 12、林木生长率按《吉林省森林资源档案消长率表》中的地方区净生长率计算; 13、立木材积和出材率按吉林省林业厅颁发的《吉林省地方和森工一元立木材积表和出材率表》计算; 14、木材价格按照抚松县林业局提供的现行木材价格计算; 15、经专业设计部门调查,逐小班按林种、树种全林实测,并依据现地调查数据计算的结果。 二、测算补偿费的原则和方法 按吉林资字[1991]876号文件第六条规定,计算各种补偿费。具体计算原则和方法如下: 1、当1㎡林地内有幼苗、幼树多株时,按1株计算; 2、林木自砍伐到成熟期可增加的木材价值:用该林木到成熟时可产木材的价值,减去被砍伐时所采木材的价值求算; 3、木材价值按砍伐林木时吉林省现行的木材销售价计算; 4、林木到成熟时的木材产量,按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或认定的当地相同树种的平均升值率、主伐年龄和原木出材率,采用复利公式推算求得,公式如下: 到成熟时林分蓄积量M=现有林分蓄积m×(1+生长率)n倍。 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龄组补偿系数:幼龄林0.85,中、近熟林0.95,成、过熟林0.22; 2、9㎝以下幼龄林补偿系数:人工针叶林每株每年生2.1元,天然针叶林和天然阔叶林中的水曲柳、胡桃楸、黄菠萝、椴树每株每年生1.8,其他天然阔叶林,每株每年生0.9元; 3、防护林补偿系数永久占地为3.5; 4、林地补偿按统计部门统计的当地农田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8435元/公顷计算; 5、木材现价抚松县林业局为900元/立方米; 6、人员安置费系数为5; 7、植被恢复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商品林按6元/㎡、一般公益林按8元/㎡、重点公益林按10元/㎡计取,疏林地、灌木林地按3元/㎡计取,未成林造林地按采伐前林种8元/㎡计取,其它林地按2元/㎡计取; 8、林木采集运费为300元/立方米; 9、清林费为2000元/公顷。 四、补偿费用构成及测算结果 补偿费用包括:林地补偿费、幼苗幼树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植被恢复费、人员安置费、林木采集运费、清林费等。各项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1、林地补偿费 依据吉林资字[1991]876号文件关于使用林地补偿标准,并参照当地农地补偿费的具体指标,计算林地补偿额,采用公式:林地补偿费=所在乡(镇)农田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使用林地面积×林种补偿系数。 2、林木补偿费 根据吉林资字[1991]876号文件第三条关于林木补偿标准的规定:平均胸径9㎝以上的幼龄林,为该林木砍伐到成熟期间,可增加木材价值的85%;中龄林和近熟林为该林木自砍伐期间,可增加木材价值的95%,成、过熟林为所采木材价值的20%。采用公式: 幼中近熟林林木补偿费=[现有蓄积×((1+各龄组生长率)的n倍)×成熟林木材单价-现有蓄积×现有出材率×木材现价]×龄组补偿系数×林种补偿系数; 成过熟林的补偿费=现有成过熟林蓄积×现成过熟林木材单价×0.2×林种补偿系数。 3、幼苗幼树补偿费 根据吉林资字[1991]876号文件第三条关于幼苗幼树补偿标准的规定,幼苗幼树补偿计算采用公式: 幼苗幼树补偿费=每个树种补偿单价×年龄×株数×林种补偿系数。 4、植被恢复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发[2002]73号文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确定森林植被恢复费具体征收标准。计算公式为: 森林植被恢复费=各林种林地面积(公顷)×10000×各林种收取单价。 附表1:各林种收取单价表 单位:元/㎡ 林种 防护林地 特用林地 用材林地 经济林地 薪炭林地 苗圃地 采伐迹地 未成林地 疏林地 灌木林地 宜林地 火烧迹地 征收标准 8 8 6 6 6 6 按 伐 3 3 2 2 城市规划区 16 16 12 12 12 12 前 林 6 6 4 4 国家重点防护林特用林 10 10 6 6 6 6 种 收 3 3 2 2 5、人员安置费 根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六条“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有收益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前三年平均产值的4-6倍予以一次性补偿”的规定,对长期使用林地计算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为: 安置补助费=林地面积(公顷)×所在乡(镇)农田地前三年每公顷年平均产值×安置补助倍数。 6、林木采集运费 根据吉林资字[1991]876号文中第八项“被占用林地内的现有林木,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采伐、合理造材,集运到指定起运地点后交林木所有者”和第九项“因占用林地砍伐林木所发生的森林采伐调查设计费和采伐、集运费,由建设施工单位支付”的规定,按当地实际成本计算。 林木采集运费=现有出材量(立方米)×单位成本。 7、清林费 按照占地面积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清林费=占用林地面积(公顷)×单位成本。 占用征用林地一般程序 一、申请设计 建设单位向林业部门以文件形式提出占地申请,同时提供必要的材料(如发改局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林业局以文件的形式向省林业厅申请占地设计,省厅委派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现地进行林业设计。 二、组件上报过程 (一)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完成后,建设单位提供必要的材料。1、项目批准文件:(县级以上计划部门的项目立项批复文件)。2、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3、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征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及补偿费收据复印件;县批的还要签订植被恢复费协议及植被恢复费收据复印件。 4、提供建设单位法人证明。5、向省林业厅划拨森林植被恢复费。 (二)、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以文件形式向省林业厅提出占地请示,省厅接受后,将以文件形式批复。 http://hi.baidu.com/zzllxx5168/blog/item/19bc38f562d97122bc3109a0.html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0/10/31 19:40:20

请参考《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林业局关于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二○○八年征占用林地各项费用的参考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制定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二○○八年征占用林地各项费用的参考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三明市林业局关于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二○○八年征占用林地各项费用的参考标准 一、林地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林地分为防护林林地、特用林林地、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地及其它林地。 二、征占用林业用地需缴纳的各种费用: 1、补偿给山林权所有权人的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2、由林业部门征收的政府性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规定)。 三、各项费用的收费标准: (一)林地补偿费:执行《福建省实施土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闽政[2004]2号规定。 各类地类的补偿标准以“水田”的补偿标准作为参照,水田补偿标准是当地(镇、乡)同类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八至十倍补偿。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闽政[2004]2号)规定,水田补偿费标准不得低于同类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8.5倍。 经济林林地,按水田补偿费的60-70%补偿;宜林荒山荒地(不含迹地)、暂未利用地,按水田补偿费的15%补偿;其他林地的,按水田补偿费的40%补偿。 (二)林木补偿费:占用或征用林地后采伐的林(果、竹)木,归原所有者所有。标准执行《福建省实施土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1、用材林: (1)幼林:按造林工本费的二倍补偿。 造林工本费:元 年龄 1年 2年 3年 4年 5年 杉木 386 541 593 670 790 马尾松 320 440 560 670 730 阔叶树 431 586 670 820 850 珍贵阔叶树 555 700 840 970 1070 (2)中龄林:按成熟林亩材积产值的40%至60%补偿。 成熟林亩材积产值表:立方米/亩 项目 杉木 马尾松 阔叶树 国有林场 16--20 14--18 16--20 其它单位 8.05 6.79 7.24 备注: 国有林场的数值由福建省国有林场局提供,杉木和阔叶树一类林分为20立方米,二类林分为18立方米,三类林分为16立方米,马尾松一类林分为18立方米,二类林分为16立方米,三类林分为14立方米;其它各单位的数值取自2005年和2006年资源建档中沙县近成过熟林平均亩蓄积×71%。根据2005年和2006年资源建档资料,三明市国有林场近成过熟林平均亩蓄积为:杉木17.4388立方米,马尾松:12.7776立方米,阔叶树11.7019立方米。 单价:元/立方米 项目 杉木 马尾松 阔叶树 单价 850 800 850 备注: 单价的数值由福建省国有林场局提供,其价格组成为2008年木材市场价格和2008年木材生产工资之和,2008年木材市场价格:杉木和阔叶树每立方米750元,马尾松每立方米700元,木材生产工资每立方米100元。建议各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该县的物价部门提供征占用林地补偿价格。 (3)成熟林:按其亩材积产值的30%补偿,具体数值见上。 2、竹林:按亩产值的二倍补偿。 立竹度的数值取2007年沙县、尤溪、将乐、泰宁、建宁等五个县立竹度的最高值,为尤溪县的175株,平均胸径8.5厘米,平均销价13元(建议由各县物价部门确认),其亩产值为2275元,小径竹建议参照竹林的的标准。 3、经济林:按征用前四年平均年产值的二至七倍补偿,但果树未产果的,按工本费的二倍补偿;已产果的,应当根据果树生产周期和树势的盛衰,按其产值的四至七倍补偿。建议按永武高速公路补偿标准。 4、防护林、特用林按同类林分标准的四至七倍补偿。 5、薪炭林:按同类林分标准的40%至60%补偿(建议疏林地、灌木林地按此标准执行)。 6、苗圃地:建议按旱地标准执行。 (三)安置补助费:征用经济林地的,按《福建省实施土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和闽政[2004]2号文件执行,即按该土地被征用前四年平均产值的三至五倍补助。 闽政[2004]2号文件明确属果园和其它经济林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低于同类土地前四年平均产值的3.5倍。 征用其它林地的,按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对征占用林地收取四项费用的实施办法》(闽价[1993]费字78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征占用林地的安置补助费按林地补偿费的50%计算。 (四)森林植被恢复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第六条规定: 1、用材林林地、经济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收取6元。 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收取4元。 3、防护林林地和特用林林地,每平方收取8元;国家重点的防护林林地和特用林林地,每平方收取10元。 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收取3元。 5、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地及其它林地每平方收取2元。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的林地,可照上述规定标准2倍收取。 主题词:征占用林地 补偿 标准 通知 三明市林业局办公室 2008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