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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dabieshan     提问时间: 2010/11/16 1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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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感谢各位专家对本人这个问题的答复和建议。(原问题如下:

请问林业专家:

分产到户前,A在离自家住的屋附近(约200米左右)栽了一棵银杏树,可栽之后不久,因分产到户,栽树的那块地分给了B,树很小,也没有另外明确所栽的树所有权归A还是B。几年后,B娶了A的女儿C并生了一个孩子DD出生不到两年,B去世了,C改嫁了,D留给了B的父亲、母亲、哥哥和嫂子E抚养,也相应的继承了B的产权。那棵银杏树也就一直在B的地里这样长着。如今,A也去世了,树也已成材,有一个人出钱想买那棵银杏树,此时, A的儿子FE就树的所有权问题争执不下。请问,这棵银杏树的所有权归谁?)

最终处理结果:

2010年11月13日至14日,此问题所在村的村干部、A的儿子、E就此纠纷进行了协商。

E认为,树的所有权问题不庸置疑,不能因为是其所栽就归谁,原因是分产到户前所栽,按照1986年的林木纠纷处理办法,不能作为认定所有权的依据,应当归E所有;考虑到D与A的血缘关系,从感情角度出发,给F一点补偿,估计树能卖一万元,E提出让A的儿子出四千元买所有权,挖树时对E土地及树周边的经济林林损失不予以追偿,挖树对其他人造成的损失均由A家承担。

A的儿子认为,树是A家所栽,且当年是靠近A的房子,应归于A家,卖树在挖树过程中,对E家造成的损失,给予2000元赔偿,最多不超过3000元。

A和E没有就卖树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最后,A的儿子和E的儿子提出建议,树从此以后不再卖,达到100年后按古树处理,捐给国家。

按此办法处理后,A的妻子不满意,A的儿子表态说负责做思想工作;E对此办法表示基本认同。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11/16 13:59:25

“基本认同”就可以了,否则,只有起诉到法院来解决了。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0/11/16 20:20:54

对此办法表示基本认同。就可以了。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0/11/16 20:21:04

这也许是一种好办法。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10/11/16 21:49:05

能协商解决,是最好的办法。协商不成时,让时间去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