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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凉凉林风     提问时间: 2016/2/28 11:04:33
问题:
 
请问林权证与购买时亩数不符如何处理?林权证上未标明个人具体亩数(两人共有,比例不同),仅标注两人姓名,是否规范有效??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6/2/28 18:27:24

亩数有出入时,以四至为准。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6/2/28 18:31:00

林权证写一个人的名字,但可以在附注中注明两兄弟各自所占比例,这种情况叫林权共有。 (写哪个的名字都可以,你们自己确定。之所以不全部写上去,因为林权权证姓名栏留白有限。林权共有,可能是两个人,也可能是多个人,不可能写得全。只要注明各自比例就行了。)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6/2/29 8:47:23

1、林权证与购买时面积亩数不符时,可以按照林权证上标明的四至。重新求得面积的亩数为准。 2、林权证的亩数属于两人共有的,证书可以是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比例数值,共有人应有具体协议来确定。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6/3/9 10:01:28

以四至界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