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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魏颖锐     提问时间: 2006/1/4 10:57:50
邮箱:wyr8795@56.com
问题:
 
各位专家:
  你们以前回复的关于育林金缴纳政策都是依据国有林业缴纳的政策来解释的,那么属于私有速生丰产林有没有相关的缴纳优惠政策?
  以前的林业税费收缴政策是不是制约了当前的林业经济发展也并不适合当前林业经济发展要求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6/1/4 12:43:14

  你提的问题很尖锐也切中要害。

  要说优惠,以前多是国营优于集体,而集体优于个人;在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的今天,从理论上来说,大家都是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育林基金的征收比例确实偏高(个人观点),从中央到地方已经看到了这个问题,中央2004[9]号文件已提出减轻林农的负担,各地也都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但要真正、全面落实可能还有一过程。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6/1/4 15:18:53

广西自治区速生丰产林税费优惠政策:
    1.所造林木采伐时按国家规定提取的育林基金和维简费分别减按第一次销售价的6%和4%征收。
    2.各地自行规定的对速生奉产林造林项目及其所产木材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3.以木材为加工原料的林产工业企业及其他林业企业,凡建有速生丰产林基地的,除享受前述的优惠政策外,企业所消耗的从自办基地产出的木材,可按每立方米提取10至20元的基地林建设资金(具体提取标准由企业自定),专项用于造林、营林等生产活动,提取的资金计入企业主导产品的成本。
    4.凡新建、扩建的以速生丰产林为原料的林产工业项目,享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
实施国务院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若干规定的通知》(桂政发C20013lOO号)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6/1/4 15:34:10

在此方面,各地的政策是有所不同的,请您浏览:http://www.baidu.com/s?ie=gb2312&bs=%C1%D6%D2%B5%CB%B0%B7%D1&sr=&z=&cl=3&f=8&wd=%D3%FD%C1%D6%BB%F9%BD%F0%D5%F7%CA%D5%B0%EC%B7%A8&ct=0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6/1/4 15:36:33

请您浏览:http://www.baidu.com/s?ie=gb2312&bs=%B9%C4%C0%F8%CB%BD%D3%D0%D6%C6%C1%D6%D2%B5%B7%A2%D5%B9%D5%FE%B2%DF&sr=&z=&cl=3&f=8&wd=%B9%C4%C0%F8%B7%C7%B9%AB%D3%D0%D6%C6%C1%D6%D2%B5%B7%A2%D5%B9%D5%FE%B2%DF&ct=0,查看各地出台的“鼓励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