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一般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检验 鉴定-暂扣林木或种苗- 告知处罚的事实及依据- 告知听证-下达行政处罚 通知-送达文书-申请执行。
按照程序,应该先下发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后下发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然对简单案件也适用简易程序:即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办案人员可当场制作填写《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笔录》和《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进行当场处理。这种情况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和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一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