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你好! 是这么回事:有一块山场,以前是天然林枫香低产林分,每亩3-5株。2004年7月,林权所有者想对这块山场进行改造,就请林业部门做了作业设计,并申领了50立方米的木材采伐证,将枫香全部采伐了。2004年底,林业部门对采伐山场进行了作业验收,验收结果是按作业设计采伐,结果合格,并开具了采伐验收合格证。 2005年8月,一封举报信写到了检察院,称本山场实际木材采伐量超过了50立方米,达80立方米(按规定,超计划采伐10立方米,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举报验收人员渎职。 为弄清事实真相,检察院请求林业局派出林业技术人员核实采伐数。林业技术人员到达采伐现场后,看到的只是伐桩(因采伐物已在一年前就加工出售了)。请问专家,有什么最好的最精确的最权威的办法,能根据伐桩调查出采伐物的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