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6/4/13 23:34:01
云南专员办对昆明市托管造林极为关注 |
2006-04-05 |
今年年初以来,托管造林在云南省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七、八家公司在昆明从事类似的经营活动。据了解,这些公司面向社会群众转卖林权,利用社会群众对林业政策、林业生产以及对所卖的林木现状不可能完全了解的实际情况,采用虚假宣传和欺骗的手段进行经营,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针对社会群众反映这些公司存在较为严重的虚假宣传,故意夸大高额回报率的问题,云南专员办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调查方案,对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两家公司的基地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向国家林业局上报了两个专题调查报告,同时,还通过不同渠道对其他几家公司的经营活动及基地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发现这些公司利用虚假宣传、故意隐瞒基地现状、承诺高额回报率等手法欺骗社会群众的行为较为普遍。
为了消除托管造林给社会带来的不稳定因素,避免可能给林业工作带来负面影响,1月26日,云南专员办向昆明市林业局下发了“云南专员办关于对昆明市托管造林转卖林地等活动加强监管的建议”(国林云监[2006]6号)。在2006年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杨百瑾专员就云南省昆明市出现的托管造林问题,提醒社会群众对托管造林的参与要慎重,同时,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局关于合作托管造林有关问题的通知》(林策发[2004]228号)、《国家林业局关于正确引导社会投资造林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林策发[2005]208号)两个文件精神,加强内部监管,并告诫林业系统内的职工不要参与其行为。
3月下旬,杨百瑾专员带领监督处的同志专程到昆明市林业局就托管造林的情况与昆明市政府张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及昆明市林业局的负责同志进一步交换了意见和看法,并再次提醒昆明市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一是对昆明市辖区内正在进行托管造林、转卖林地林木的有关项目以及操作这些项目的公司作进一步的调查;二是对我办所提供的已基本查实的某些公司严重虚假情况和明显欺诈行为,建议政府及时向金融监管、工商管理和公安部门提供权威的真实情况,以便有关部门制止违法活动,取缔非法企业,及早避免群众损失和可能出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三是加强对昆明市民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使市民能够比较全面、正确理解林业基本政策,了解林业生产和林木生长的基本规律,正常的林业投资收益和风险等。必要时可参照重庆、北京和广州等地发布公告或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的办法,在正面宣传的同时,揭露一些典型虚假欺诈项目的真相,消除社会公众的误解,减少可能会给林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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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提供者: 国家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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