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的法律地位和如何办理林权证?
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森林、林木、林地都需要登记造册并发放林权证,确认其所有权或使用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林地应当签订承包合同,登记造册,发给承包方林权证,确认林地承包经营权。因此,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也是确认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林木采伐、征占林地、以林抵押、林权纠纷调处、森林资源转让等都需要依据林权证进行办理、处理和判决。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的重要依据,是保护林权所有者合法权益的凭证。
办理林权证要由林权所有者本人到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提交林权权属证明,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登记机关对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初步审查后,按照《林权登记申请表》的内容,进行调查、登记、审核、公示。最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发放林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