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全面、系统二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具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
〈2〉掌握国内外本专业领域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和本专业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
〈3〉掌握林业法律、法规,熟悉本专业并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
〈4〉熟悉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主要技术知识及现代管理科学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
〈2〉具有科学运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准确地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和经历。
〈3〉具备协调相关专业解决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与经历。
. 〈4〉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和经历。.
〈5〉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①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②省业务主管部门或省辖市下达的科技项目、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③主持完成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或中型以上园林绿化规划设计项目两项以上者。
④主持完成大型以上林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1项,或中型林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两项以上,或全省性林业行业重点监督检验项目2项以上。
⑤主持完成省辖市级以上区域林业资源的调查、规划、设计项目两项以上,并负责编制技术报告。
⑥主持设计或开发林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3项以上。
⑦从事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工作,负责或主要完成救护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成功两次以上,其中1次为主持;或成功救护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4次以上,其中两次为主持。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两条以上〔从事研究开发份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1〉、〈2〉条中的1条〕:
〈1〉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或部级专业科技奖一项,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2〉省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或专业科技一等奖一项的主要完成人,或二等奖两项的主要完成人,或三等奖两项以上的主持人。
〈3〉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省辖市级以上科技项目,通过同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在生产推广应用中取得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或经专家评估取得显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者。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经专家评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者。
〈5〉主持的林木新品种和林业新技术,推广面积3万亩以上,增益10%以上,并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6〉负责组织造林工程5万亩以上,成活率达到85%以上、保存率达到80%以上、作业质量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负责组织营林工程10万亩以上,作业质量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7〉从事森林保护工作,连续7年或累计10年达到森林灾害控制责任指标,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在扑灭森林灾害中应用新技术作出重要贡献。
〈8〉参与主持完成省辖市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总体设计或县级〈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三次以上,并被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或验收合格者。
〈9〉参与主持省辖市〈厅)级以上森林资源调查和省〈部〉级以上林业专业调查3次以上,并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10〉主持完成良种基地建设500亩以上,并经省辖市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验收,生产的良种其遗传增益在10%以上者;或主持选育、引进林木新品种两种以上,通过同行专家鉴定或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其遗传增益在15%以上者;或在育苗生产管理中积极采用新品种、新技术,育苗面积累计达5千亩以上,苗木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者。
〈11〉获省辖市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拔尖人才"称号者。
4、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符合〈l〉、〈2〉、〈3〉条中的1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2〉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在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限第一作者〉。
〈3〉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3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在国际学术年会上宣读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限第一作者〉。
〈4〉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5〉主持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省辖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技术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查规划设计报告、技术方案、技术细则、技术总结等5篇以上,学术观点准确,数据齐全,结论正确,并经同行专家评定,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技术价值,被同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或推广。
〈6〉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编制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标准、规程I项以上,并正式颁布实施。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论〈译〉著及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并达到合格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4条以上〔须符合〈1〉、〈2〉、〈3〉条中的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