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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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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DWW9908
提问时间:
2006/9/13 12:16:14
邮箱:
DWW9908@YAHOO.COM.CN
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印制.而娄底市林业局却印制了《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采伐销售实地勘察证明》,请问:市林业局印制的这些东西合法吗?
回复专家:
张连翔
,回复时间:
2006/9/13 12:21:33
依我看,娄底市林业局却印制的《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采伐销售实地勘察证明》并不违法,只是您前面提到的“收费做法”是违法的。
回复专家:
吕玉奎
,回复时间:
2006/9/13 16:05:34
市林业局印制的《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采伐销售实地勘察证明》是合法的,但收费就不合法了。
回复专家:
周贵龙
,回复时间:
2006/9/13 17:18:51
印刷不违法,但,操作上有漏洞,甚至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