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木材 运输证 |
受理 审核 发证 |
1、林木采伐许可证 2、自留地及前屋后的树木和旧房料运输凭乡镇证明 3、个人搬迁的提供工作调令或户口迁移单 4、二次起运凭原签发的有效木材运输证或采购发票 5、竹木及其制品需提交《森林植物检疫证》(上述1、2、3、4只需其中之一) |
即 办 |
1、林业保护建设费5元/立方米(毛竹百株) 2、森林资源补偿费(省内运输免收)杉木20元/立方米,松木和杂15元/立方米,毛竹25元/百株 3、工本费:2元/份 (注:自留地房前屋后的树木销售交林业两金两费) (浙政办发[1989]1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