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森林抚育经营成效显著 抚育补贴试点实现“五增加”
2012-11-28 |
记者从国家林业局在广西凭祥市召开的全国森林抚育经营现场会上获悉,自2009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以来,森林抚育经营取得显著成效,在资金、抚育任务、范围、补贴标准、抚育对象等方面实现了“五增加”。4年来,中央财政投入累计达到132.76亿元,成为继天保工程、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之后中央财政投入的又一个林业重大建设项目。
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试点规模不断扩大,资金由最初的5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56.76亿元,抚育任务由500万亩增加到5100多万亩,试点范围由最初的11个省区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发展到全国覆盖,天保工程区补贴标准每亩由100元提高到120元,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的抚育对象由国家级公益林扩大到公益林。
4年来,试点工作在改善森林抚育经营工作滞后状况,缓解森林抚育严重欠账,推进全国森林抚育经营工作走上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森林抚育经营促进了森林资源增长,2009-2011年,全国每年抚育森林700万公顷,林分结构明显改善,林地生产潜力得到发挥;促进了就业增收,在试点带动下,全国森林抚育经营累计劳务总收入75亿元,受益人口1241万人,实现人均年增收3000元左右;促进了一批以抚育剩余物为原料的新兴产业、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的发展,延长了林业产业链,成为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在试点过程中,初步探索出了许多有益经验。一是坚持把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作为森林抚育的核心目标;二是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森林抚育经营责任制作为森林抚育的组织保障;三是坚持把健全制度、严格管理、确保质量作为森林抚育经营的生命线;四是坚持把夯实人才队伍、加强科技支撑作为森林抚育工作的重要基础;五是坚持把加大投入、完善政策作为森林抚育的首要条件;六是坚持把统筹兼顾生态保护与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增收作为森林抚育经营的不竭动力。
据悉,我国森林抚育经营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确保我国现有亟待抚育的中幼龄林全部抚育一遍。林分、树种结构明显改善,林木生长量明显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森林抚育经营制度规范基本完善,政策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林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建立适应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技术、政策和管理体系,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林情的可持续经营之路,确保实现林业“双增”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