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园前身为国营海南黎母山采伐场,创建于1958年。海南建省后,于1988年6月更名为“海南省黎母山林业公司”,是海南四大森工企业之一。现有职工255人,公司固定资产总值5868万元。1994年停采后,公司实施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同年10月,经海南省林业局批准建立“海南省黎母山森林公园”发展森林旅游业,2002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建立“黎母山国家森林公园”,隶属于海南省林业局。
黎母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海南省中部高峰区、琼中县境内,是琼中地区和海南中部著名的旅游区。公园总面积19.3万亩,最高海拔1411.7m,其中天然林面积10.9万亩,是我国原始热带雨林保护区之一。园内有植物2000种以上,其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55种,园内还有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28科58种。黎母山是海南三大江河——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的主要发源地,距省会海口165km,琼中县城营根镇50km